井研县法院研城法庭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新方法,努力提升案件调撤率。2013年12月10日以来,该庭共受理民事案件79件,结案41件,调撤38件,调撤率达92.68%,同比上升5.41个百分点。
一是建立调解工作责任制。实行庭长负总责,审判小组分头负责。根据片区划分和人员配备,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组成3个审判工作小组,每个审判小组对于各自责任片区的案件各自负责,责任到人,严格落实。
二是树立调解意识,调解贯穿全程。要求案件承办人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并根据民事诉讼的特点,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送达应诉、送达保全、证据交换、开庭之前、庭审期间、庭审结束和判后答疑的八个环节和时间节点,并根据案件特点及难易程度等灵活选择阶段或节点做调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结合实际工作,总结调解方法。办案法官在案件办理中,相互交流,不断总结,大致总结出“直述法、迂回法、暗示法、对比法、宣泄法、冷却法、感化法、震慑法、激将法、归谬法、异释法、借助法、公开法、单独法”14种调解方法,并根据不通的案件情况和特点,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促使案件调撤率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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