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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专刊第二期
来源:井研县人民法院作者:井研法院发布时间:2014-05-05 11:17:45阅读:0

 

目    录

●重点工作

井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井研县人民法院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情况通报.

●工作动态

井研县法院邀请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井研县政协主席王川到县法院检查工作

井研县法院“四抓四落实”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市中院院长吕瑶检查指导县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

井研县法院人民法庭落实三大机制呈“三多”局面

井研县法院“三个注重”力促阳光司法

井研县法院创新活动载体全力打造文明创建工作亮点

井研县法院“软硬兼施”打造人性化立案服务窗口

井研县法院为12为特困当事人送上司法救助金

●审判执行

井研县法院“三个制约”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井研县法院“四引擎”助推均衡结案效果好

井研县法院“三个狠抓”规范审判执行工作

井研县法院狠抓执行工作机制建设亮点突出

民庭成功电话调解一起定做合同纠纷

研城法庭强化诉调对接成功化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竹园法庭交通事故案件九成调撤

周坡法庭成功庭外执行一件赡养案

马踏法庭用好“三门”法成功调处一起“女告父”纠纷

东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队伍建设

井研县法院三举措加强队伍建设

井研县法院“一精、二细、三全”开展人民法庭建设

井研县法院“四项规范”着力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

井研县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重点工作

井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7日在井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井研县人民法院院长    刘  航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2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院工作,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争创“两个一流”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井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2年,我院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233件,审执结1182件,案件标的9559.29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8.63%、15.2%和26.83%。

刑事审判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打防并举保稳定。2012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0件,审结97件,判处犯罪分子139人,结案率为97%,结案率同比上升8.99%。依法严厉打击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此类案件32件,判处罪犯64人;依法审结“4.19”、“4.12”、“4.21”等案件,对乐自高速路修建中的阻工、扰工行为予以了坚决打击,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净化了我县发展环境;依法审结查明芳等职务犯罪案件,并配合县委纪委组织庭审观摩,使100多名公务员、科级领导干部受到廉政警示教育;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落实“惩教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原则,依法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人犯2人;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全年受理11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8件,调解率达73%,调解金额92.7万元,有效地提升了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 

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保民生。2012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97件,同比去年上升7.36%;审结851件,结案率为94.87%,同比去年上升9.38%;结案标的7456.41万元,同比去年上升16.40%。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293件,促进了社区家庭的和谐;公正审理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商事案件236件,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慎重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案件3件,既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又避免影响稳定;强化司法调解力度,全年调解(含撤诉)各类民商事纠纷591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2.69%,化解了一大批矛盾尖锐复杂的民商事纠纷。

行政审判注重“稳妥协调”,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件,审结8件,审结率100%。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既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执行工作强调透明和效率,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202件,执结200件,结案率为99%,执行标的1311.82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达72.15%。一是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一方面,案件整个执行过程对当事人完全公开,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另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并评议执行活动,让执行工作始终处于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建立执行联动、执行工作例会、执行程序分阶段负责等制度,全力提升执行效率。今年,我院案件执行时间指数达86.29%,比去年同期提升11%,位居全市第二。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把认真履行好司法建议职责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切入点,扩展审判效果。今年以来,我院分别向县政府、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条,并被采纳,为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改进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二是通过法官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庭前调查、庭后教育、服刑帮教和缓刑跟踪,落实惩教结合的刑事审判政策,预防和减少再犯罪。

大力开展“大调解”工作。广泛开展诉前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开展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村组干部法律专题培训28场,指导调解纠纷49起。探寻将矛盾纠纷破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原有的“三门”经验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人民法庭建立“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中的作用。今年,各人民法庭在诉前有效化解纠纷155件,并主动收集、掌握审判辖区内尚未形成诉讼的矛盾纠纷信息37条,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

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启用多媒体查询系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功能、设施和服务,完成“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方便了群众诉讼;落实司法救助政策,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全年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共计17.02万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力度,全年深入街道、社区、乡村、农家巡回审理、就地办案222件;恢复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选派法官到县交警大队办公,快立、快审、快结交通事故案件,全年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54件。

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回复与接待,坚持“四个一”的接待方式,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每日接访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0余人次,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认真做好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全年无新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扎实抓好涉稳案件的包案工作,实现了十八大期间零进省、零进京。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政治素质。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院干警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大讨论,积极撰写活动征文,结合司法实践,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宗旨贯穿到每一件案件;全院干警通过各方媒体,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把“新时期下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作为法院未来努力的方向;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做到“三个带头”:带头学习、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研究解决疑难案件。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三会一课”的廉政教育预警机制,利用局域网开展廉政教育25次;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及时纠正个别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机制;扩大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收集廉政监督员、廉政监察员意见建议9条,并及时进行了信息反馈。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制定《井研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教育培训事项,全年派出41名干警参加各种层次的业务培训;强化对新颁布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提高法律理论水平;邀请上级法院专家来院举办专题讲座,提高审判水平;为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提供充足的学习经费,鼓励审判人员学习钻研业务;制定《井研县人民法院新进人员培养辅导办法(试行)》,帮助新进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适应工作需要。

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保证公正司法。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到法院参观,将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主动邀请2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7件典型案件庭审,听取他们对案件审理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创办了《人大、政协委员监督与联络专刊》,发行两期500余册,强化了与人大、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表77 份,收回77份,意见均是满意。

四、全面加强法院管理,努力提升法院形象

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推行“四个一”审判管理工作模式,强化全院干警案件质效意识;制定了《关于审判流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裁判文书评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强化审判监督力度,通过“百万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裁判文书、庭审两评查活动”、案件常规评查活动,有效督促审判人员提升案件质效;制定《井研县人民法院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将审判质效指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2012年,我院案件质效综合指数为95.54分,已经达到全省法院争创“两个一流”的目标。

进一步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推进网上办案、办公,最大限度发挥“三级专网”的效用,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基本实现信息化。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审判力量上配齐配强人民法庭干警;在后勤保障上坚持办案经费、办案装备向人民法庭倾斜,为法庭添置照相机和投影仪等现代化办公办案设备,全年先后投入1.8万元资金对法庭进行修缮。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严格依法定程序开展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变卖工作,对审判质效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各位代表,2012年,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少数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不够强,影响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法院文化建设还有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位代表的监督下,认真总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2013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一)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

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注重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通过巡回审判案件和法制宣传,维护社会公德,鼓励诚实守信。

(二)继续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贡献。

围绕“两化”互动发展、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稳妥处理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纠纷;围绕城乡统筹,依法化解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围绕构建宜居绿城、打造乐山东部门户区,加强土地权属纠纷、产业合同纠纷的审理。

(三)继续扎实开展争创“两个一流”活动,在深化司法为民上有新作为。

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做好发改案件分析,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落实司法救助政策,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在队伍素质上有新提高。

认真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大局意识;加强法官的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着力增强队伍活力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工作创新,着力提升队伍审判水平,提高法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五)继续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积极推动建立在党委政府主导下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大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上有新突破。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坚持法院领导接访制度,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全力化解涉诉信访积案。

(六)继续抓紧落实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在基础建设上有新突破。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已抓紧完成新建审判法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上报市、省发改委,今年将抓紧落实项目审批,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早日动工。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为井研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井研县人民法院2012年

创新多元化的纠纷解决工作机制情况通报

 

2012年,井研县人民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为契机,以争创“两个一流”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眼于案结事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探寻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方式,努力实现与非诉讼纠纷解决部门之间的良性互动。广泛开展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在构建“乡、镇、村、组”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和构建和谐诉讼模式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不断升华、扩展原有的“三门”调解法,大力探寻将矛盾纠纷破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的新思路、新方法,去年9月,我院正式印发《关于在人民法庭建立“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将“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的工作机制,以文件的形式制度化、规范化,实现了从“三门调解”到“三大机制”的跨越发展,走出了一条符合本院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之路,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2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97件,结案851件,调解撤诉591件,调解撤诉率72.69%;受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1件,调解撤诉8件,调解撤诉率72.72%;受理行政案件8件,行政和解1件。

一、畅通沟通渠道,建立大沟通工作机制

畅通与基层干部群众的沟通渠道,努力构建形式多样、联系紧密的大沟通机制。一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落实司法便民。实行立案“一站式”服务,1个工作日完成案件咨询、审查、材料收转等工作。将《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确定的缴纳范围、标准、司法救助的条件以及诉讼费退还、负担的规定向向社会公布,累计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17.2万元;对一般性民事案件实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222件次,50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起到了化解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定期对“三养”、离婚案件回访98件次,听取群众心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二是促和谐,保稳定,做好普法宣传。针对审判辖区乡镇、社区开展法制宣传20次,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次。先后派出10名法官,担任审判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针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讲座10余场受教育学生达10000余人次。三是重联络,强监督,抓好联络互动。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的联络制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联络卡300份,征求意见和建议13条,送发《监督与联络专刊》500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31件,100余人次;向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发放“法官联系卡”2000余份,接受群众、基层干部法律咨询6000余次,为群众诉前调解解决纠纷115件;落实诉讼纠纷信息共享,以《诉讼情况通报》的形式,向审判辖区内党委政府通报重大诉讼案件30余件,走访审判辖区党委政府100余次,召开专题座谈会11场次,共报送《诉讼情况通报》15期次。

二、依托体系,联动调处,建立大调解工作机制

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联动配合,着力构建衔接紧密、协调有序的大调解机制。一是法律培训,个案指导,与人民调解联动。强化法律培训,针对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举行法制培训28场,受训人数达3000人次;加强个案指导,经人民法院指导,司法所、调解委员会、村组干部化解的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等纠纷达200多件;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讼案件调解49次;对人民调解协议再次调解9件,无被判决变更、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形。二是定期联席,提供建议,与行政调解联动。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大调解网络体系,与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召开联席会议15次,协助审判辖区乡镇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1件。主动了解掌握行政部门矛盾纠纷化解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共向审判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法律意见25次,司法建议12条。三是调解优先,案结事了,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和解。立案前,组成诉前调解组,积极引导选择诉前调解或则立案调解,促成诉前调解115件。诉讼中,邀请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干部、亲友等参与案件调解,通过联合调解、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等,成功调处诉讼案件  件。对已判决的案件,跟踪做好判后释疑工作,促成判后和解2件。

三、多措并举,前置预防,建立大破解工作机制

涉诉案件风险防控前置,科学预防涉诉信访案件反生,全力构建防控科学、处置得力的大破解机制。一是贯穿全程,抓风险评估。确定庭长为案件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根据案件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言行、情绪和以往诉讼行为的表现,,在诉前保全、立案、审判及执行等各环节,全面评估案件风险性,填写《案件风险评估表》并及时归入卷宗。全院处理的案件,实现进省、进京访“零”发生。二是预案处置,抓风险管理。根据省高院《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标准,将已评估的信访风险案件按照风险性由高到低,确定为一、二、三个等级进行风险管理,建立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诱发因素、社会影响、当事人学历背景、主要社会关系、稳定当事人的措施以及紧急情况下协助地方党委落实稳控措施等内容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三是定人定责,抓风险化解。对已发生信访的诉讼案件,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及时汇总通报信访案件处理的进程,做到每月一排查、一上报。对发生信访的诉讼案件,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通过联席会议调动一切资源予以化解。

 

 

 

  

 

 

 

 

 

 

 

 

 

 

 

 


工作动态

 

井研县法院邀请22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

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落实审务公开。去年8月,我院邀请22名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四起民事案件庭审情况。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立即与院审委会成员进行座谈。座谈会上,刘航院长介绍了法院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能并通报了我院今年来的工作情况。代表、委员们对我院今年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对庭审活动进行了讨论评议,充分肯定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同时就进一步提高法官形象、司法礼仪、办案细节等方面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他们表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做法值得赞赏,希望法院今后能够多方面地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更加深入了解法院工作。代表、委员们建议,法院应继续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处理矛盾纠纷、宣传法制教育的力度,充分体现人民法院捍卫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利益的良好形象。刘航院长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监督,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后我院将继续开展此类活动,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深化阳光司法,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外部监督,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与支持,提高法院服务“两化”互动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井研政协主席王川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921日上午,县政协主席王川及部分政协委员一行13人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县政协主席王川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研城法庭、审判综合大楼,查看了审判法庭、立案大厅、调解室,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法院院长刘航向王主席一行汇报了法院2012年的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县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双年活动为抓手,围绕中心和大局全面履职尽责、科学司法,全力助推“两化”互动,争创“两个一流”。18月,我院受理案件1587件,审(执)结1424件,结案率为89.73%,调撤率为71.31%审判质效分值达到95.39分,在全省188个基层法院中排名第29。

王川主席充分肯定了法院的工作:法院工作做到了“三好”(班子好、队伍好、业绩好)、“两新”(有新亮点、上新台阶)。一是法院工作思路清析,围绕中心抓审判,服务大局保稳定,措施到位,成效显著;二是在争创“两个一流”活动中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到位,法院形象得到提升;三是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净化发展环境上、维稳上做了大量工作;四是依法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五是法院工作务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在人民法庭建立“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工作机制,以及调解、人民陪审、执行、维稳等工作都有新亮点。王川主席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法院应做到“四个进一步”: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二是进一步加强法院宣传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大维稳工作力度。座谈会上,委员们还对法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井研县法院“四抓四落实”

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去年以来,井研县法院紧紧围绕争创“两个一流”工作目标,积极落实省、市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年”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工作突出“四抓四落实”,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一是抓机制完善,落实分工。成立联络协调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形成联络工作上下一盘棋、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局面。

二是抓形式创新,落实监督。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的联络制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联络卡300份,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13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庭审、案件调解、监督执行31件,100余人次;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廉政建设监督员,定期组织监督员直接参与法院的相关会议、业务的学习,参与部分案件审判执行的监督活动。

三是抓查摆督办,落实办理。严格督办制度,认真查摆,及时准确回复;同时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认真分析,适时完善与改进。

四是抓平台搭建,落实汇报。去年8月,创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联络专刊》,包括重点工作、工作动态、审判执行、队伍建设,以此为平台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面地通报法院工作状况。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掌握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动态。

 

市中级法院吕瑶院长

检查指导井研县法院争创“两个一流”工作

10月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吕瑶、办公室主任童勇、审管办主任张红英到我院就争创“两个一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璋陪同调研。

吕瑶院长首先视察了我院立案大厅、信访接待中心、调解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随后,院长刘航就今年以来我院争创“两个一流”、贯彻落实省法院“阳光司法年”工作部署等情况向吕瑶院长进行了专题汇报。

听取汇报后,吕瑶院长对我院今年以来的工作成效给予了肯定。她指出,井研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明显,是县法院党组有力领导和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要有一流的法官、一流的队伍,才能创造一流的工作,井研法院通过努力已经进入一流法院的行列;希望县法院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审判管理、人才培养、基础建设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争创“两个一流”,为加快推进县域经济、乐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井研县法院人民法庭

落实三大机制呈“三多”局面

2012年我院的“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机制在各基层人民法庭推广以来,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积极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工作呈现“三多”局面。

一是认真落实“大沟通”机制,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多。将研城、周坡、马踏、东林、竹园五辖区内3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登记备案;发放“人民法庭法官联系卡”710张;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3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参与调解,监督执行31件;每月到辖区内的每个乡(镇)了解情况,主动收集、掌握审判辖区内尚未形成诉讼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27件。对所反映的问题,帮助出注意、想办法,积极化解。如周坡法庭成功调处了金峰乡涉及两个村村民的土地承包纠纷案,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是认真落实“大调解”机制,调解案件多。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常见纠纷调处的专题培训28次;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案件调解31次;为辖区行政部门提供法律帮助54次;参与化解辖区内非诉矛盾纠纷50件;提出司法建议7条。同时,加大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和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实现诉前调解案件115件,诉中调解35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44.86%,判后和解2件。

三是认真落实“大破解”机制,排查案件多按照《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对665件案件进行案件信访风险评估,对筛选出的信访风险案件进行一至三级排序,对排出的1件三级风险案件向有关部门上报。

通过狠抓三大机制的落实,我院2012年无新增信访案件。

 

井研县法院“三个注重”力促阳光司法

为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开展“阳光司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立足实际,开拓创新,强调“三个注重”,全面扎实推进“阳光司法”工作。

一是注重打造“阳光司法”一把手工程。阳光司法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千头万绪。我院“双管齐下”:一管施压力,要求分管阳光司法工作的副院长每周书面向院长汇报工作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管给政策,对阳光司法工作所需的人员、设备、经费优先予以解决。在院党组的重视下,阳光司法工作与法院其他各项工作同布置、同推进,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保障、有计划、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

二是注重全方位、立体化推进“阳光司法”。我院努力寻找资源整合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着力构建科学协调的工作机制,推动和促进阳光司法工作有效开展。全面整合人力资源,增强整体工作合力;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搭建为民服务平台;创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联络专刊》,拓宽沟通渠道;开通法院外网,及时发布法院信息,畅通便民利民渠道。

三是注重在审判执行中落实“阳光司法”。在推进阳光司法的过程中,始终按照不断开拓创新的工作思路,充分把推进阳光检司法与办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阳光司法落实到审判执行的具体环节,依法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便民、利民。聘请廉政监督员列席廉政会议、参与部分案件讨论,促进司法质量提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与执行,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开设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三养案件的“绿色通道”,保障民生,便民利民;开展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大评查,以评查促公正、以评查促效率、以评查促和谐;开展裁判文书说理工作,赢得双方当事人的相互理解,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井研法院创新活动载体

全力打造文明创建工作亮点

2012年以来,井研法院紧紧围绕争创“两个一流”、服务地方大局的工作目标,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全力打造文明创建工作亮点,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

一是开展各项文明评比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素质。积极开展“调解能手”、“办案能手”、“文明干警”、“文明庭室”、“优秀裁判文书”、“法庭审理”评比活动。制定评比条件及标准,规范文明用语和庭审忌语,提升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组织干警积极学习文明礼仪知识,积极营造讲道德、讲诚信、讲奉献、讲服务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关注民生、送法服务”活动。全院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广泛开展普法宣传11次,法制培训28场,受教育群众数万人,累计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便民连心卡2000余张,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11次。法官走出机关,开展能动司法,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拉长了司法服务的链条,树立了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

三是丰富文体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品牌。开展征文比赛、球类比赛、棋类比赛、户外徒步、郊游、春节联欢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院及县里组织的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活动,同时与社区(村组)等基层党组织结成共建对子,开展共建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干警的业余生活,也增强了干警的集体荣誉感,更为打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品牌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是开展大走访、大救助活动,践行司法为民好风尚。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捐助和社会公益活动,院长带队,党组成员全体参与走访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累计帮扶困难群众30余人次,向他们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以及现金15000元,全院干警无偿献血6人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司法救助政策,共有10人接受了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款合计3万元,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共计17.02万元。

五是坚持开展巡回法庭,服务乡村百姓。制定巡回审判长效机制,推动巡回法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专门开辟了“涉农”案件诉讼绿色通道,采取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等措施,方便农民诉讼,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巡回法庭根据案情,在乡村公共活动场所、当事人住所地开庭审理案件,让群众足不出村就解决了矛盾纠纷,减轻了群众诉累,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井研县法院“软硬兼施”打造人性化立案服务窗口

 

井研法院本着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软硬兼施”,不断创新立案服务形式,提升立案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人性化立案窗口服务。 

     首先,重细节,软件上面做文章。一是文明接待,规范礼仪。文明上岗,所有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在接待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便民诉讼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并设立便民服务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二是建立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为需要进行诉讼活动的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的人员提供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充分保证困难群众的诉权得以及时实现;三是立案流程分工负责。在经办负责审查的法官拟立案时,由庭长当场审核予以立案,并及时将案件材料转入具体的办案庭,缩短案件周转时间,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在10分钟内即办理好立案手续,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其次,加投入,硬件上面下功夫。一是扩建立案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导诉系统。让前来办事的群众通过电子触摸屏导诉系统可以了解各类案件如何起诉、如何缴费、案件审理流程、典型案件介绍等;二是配齐办公设备。为服务窗口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电话等,进一步加强了对新收案件流程的科学管理;三是设置便民设施。专门为当事人提供休息区,放置休息椅、饮水设备和便于群众书写诉状材料的写字台,并配备了笔墨纸张等,同时提供市内免费电话,基本满足了来访群众候诉休息的需要,使当事人一踏进立案大厅就能感受到司法的亲和力和人性化。 

井研县法院上门为12户特困当事人送发司法救助金

岁末将至,井研法院切实关注困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12月6日 ,井研县法院执行庭干警一行四人,走进研城、集益、竹园、东林、高凤等乡镇,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王绍儒、龚明全等12户特困当事人家中。面对法官的温情关怀,当事人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和感激的神情。

2009年以来,井研县法院积极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专项针对涉及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交通肇事、民间借贷等案件,通过以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形式解决特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四年来,井研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25位特困当事人共计发放了12.5万元司法救助金,使一大批多年积案及涉执信访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来年,县法院将进一步争取县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和帮助,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执行

 

井研县法院“三个制约”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井研县法院紧紧围绕人的因素,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价值要求,强调权力制约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强化“三个制约”,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一是高度重视责任领导的层级监督与制约。案件出门,严把三关。所有合议案件在合议庭合议后,首先由庭长进行把关;庭长审核后,如有分歧不能解决,提交审委会讨论;判决书原则上交由分管院长签发,个别重大复杂案件由院长亲自签发。有效地降低了办案随意性,提高了审判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重视审判组织内部监督与制约。为避免合议庭案件“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现象,案件开庭前将案件资料送发人民陪审员,使其提前了解案情;着力加大对合议庭笔录的检查力度,合议庭成员对合议笔录全员核稿,防止“合议走过场”,切实增强合议庭成员对承办人的制约。

三是高度重视上级法院的审级监督与制约。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评析制度。由承办人首先写出分析报告,再由负责案件评查的审监庭进行评析,业务庭室对评析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再提交审委会讨论,并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并与目标考核进行挂钩,严格奖惩。

井研县法院“四引擎”助推均衡结案效果好

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均衡结案的意见》,并同时发布“均衡结案评估参考指标体系”,用以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均衡结案工作。井研县法院历来注重均衡结案,强化科学管理,“四引擎”助推均衡结案,取得良好效果。据统计,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0日,井研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18件,审执结案2167件,结案率为97.7%;结案均衡度75.49%,高于2011年全国平均值66%,位列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一是明确目标,纳入考核。将各审判业务庭结案率目标任务在《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要求各审判业务庭结案率不得低于95%,并依照此标准核定年终奖惩,干警办案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紧缩期限,跟踪督办。在法定审限内,缩短办案期限,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案件,确定更短的审限时间节点,超过此期限未能结案的应向分管领导说明原因,对于此期限以内结案的给予奖励,对未能在法定审限结案且未报分管领导同意的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同时,分管领导每日关注,对于已超和即将超审限案件进行提示并跟踪督办。

三是立、审、执、结,协调配合。坚持“以调促稳、多调少判、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四快”,即“快收、快审、快执、快结”,在立案阶段充分做好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工作,尽量诉前、立案调结纠纷;审判过程中注重提升调解率和兑现率,让尽可能少的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

四是审判资源,合理配置。统筹规划全院审判资源,及时调整审判业务庭人员结构和审判辖区划分,充实一线办案力量,后勤保障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为均衡、快速结案提供人力和物力支持。 

 

井研县法院“三个狠抓”规范审判执行工作

案件质效的提升,离不开严格规范的工作管理,井研县法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落实“三个狠抓”,规范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狠抓案件流程管理。特别是注重对细节的管理,从立案、送达、保全到审理、结案、归档等各个节点的责任都有详细规定,使案件流程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案件质效的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狠抓案件、庭审、裁判文书评查。评查的价值不在于评优,而在于评差。通过评查,找出错误、瑕疵,及时通报,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对策,规范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工作,以此促进法官办案责任心的不断争强。所有错误,无论大小,一律公开,毫不留情。

三是狠抓案件审限监督。尤其注重隐性超审限问题。坚持每季度通报未结诉讼案件情况,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大部分的道理及时清理;严格报送审批,规范审限提醒,对临近审限案件实行预警、督办,力求尽早高质高效结案,较好地做到了均衡结案。

 

井研法院狠抓执行工作机制建设亮点突出

 

井研县法院一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原则,保稳定促发展构和谐,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狠抓执行工作机制建设,执行工作亮点突出。
    一是创新工作管理机制,确保高效廉洁执行。 针对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发现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执行管理机制。建立问题发现机制,通过严格案件讨论制度,排查疑难案件,总结执行规律,指导执行实践;建立执行督促机制,通过加大对执行案件流程、期限、款物卷宗等管理,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制度,确保了社会影响效果;建立执行监控机制,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实行执行备案登记,避免边清边积;规范结案方式,加强卷宗管理,确保了卷宗材料齐全;建立信息双向反馈制度,通过每周召开庭务会议,通报每周案件收案、结案、案件执行进度,监督执行人员落实重大案件、异地执行案件、强制措施审批、扣押物品管理、评估拍卖等具体制度的情况,从而降低执行案件信访率。

    二是完善多方联动机制,借助社会合力执行。执行工作离不开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证券等协助执行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签订协助执行纪要,逐步建立起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单位领导包案的方式,执结了一大批疑难案件,协助执行网络的完善不仅拓展了法院的执行思路,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也使法院的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监督之中,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相互监督的格局。

    三是建立民生案件快执机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执行工作一直致力于打造民心工程,坚持将涉及民生、民利案件摆在突出位置,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建立 “民生案件快速执行通道”,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劳动报酬以及 “三费”案件做到 “三快”即 “快立”、 “快审”、“快执”,对涉特困群体的案件积极展开了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念好“三字诀”,突出“快”字,确保涉众案件30日内执结;强调 “心”字,针对涉众案件“沟通难、提供线索难、和解难”等难点,用 “耐心”、 “细心”、 “真心”逐一解决;体现 “合”字,突出沟通、配合,凝聚多方合力,共同执行。

 

 

我院民庭成功电话调解一件定作合同纠纷案

 

井研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作用,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扫除发展障碍。日前,民庭采用电话调解方式成功调解一件定作合同纠纷,从而使两企业走出纠纷缠身和关系僵化的困境,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我县某制药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与什邡市中达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包装公司)签订了《印务定作合同》,中达包装公司为某制药公司加工包装盒,合同总价180万元,并规定了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双方按合同履行至2010年。2011年1月4日,中达包装公司向某制药公司发出欠货款对帐单,某制药公司在回执单上确认截至2010年12月31日,某制药公司尚欠中达包装公司货款558365.74元。因某制药公司未给付欠款,中达包装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制药公司支付货款534484.01元、违约金270000.00元,共计804484.01元。诉讼中,我院根据原告中达包装公司的申请,依法对被告某制药公司的相应财产进行了保全措施。

中达包装公司远在什邡市,往返不便,承办法官采取电话询问、电话调解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明法律利害关系,并真诚地劝诫双方当事人,只要双方真诚合作,再大的分歧都有可能解决,企业之间因业务往来发生纠纷是正常的,关键要立足长远,抛开眼前一些利益得失,以信誉为重,以诚信为本。经过半个多月的沟通和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某制药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前给付中达包装公司货款人民币200000.00元,于2012年8月31日前给付中达包装公司货款人民币100272.00元,于2012年11月20日前给付中达包装公司货款人民币299728.00中达包装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某制药公司已按协议履行给付义务。

 

研城法庭强化调解对接

成功化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井研县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强化与乡(镇)党委、政府调解对接,促进化解矛盾纠纷。日前,我院研城法庭充分发挥大调解功能,成功化解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李某和李某某系堂兄妹关系,双方房屋相邻。2010年,李某在李某某的房屋旁修建房屋,两家因为排污、预留通道等相邻权问题纠纷不止。2012年5月23日,李某诉来法院,要求李某某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2000元。

我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原告李某在修建房屋过程中,未经被告李某某同意,就将排水管接入被告的排水管道并占用被告的沼气池和枇杷树。住房建好后,原告厨房的油烟又滴在被告的水井中,双方因此纠纷不断,甚至大打出手。2012年4月,被告李某某在双方房屋相邻的空地上搭建木棚,用砖堵住李某底层的大门,致使李某住房内住户无法从底楼出入。而后李某某又将李某家排水通道予以堵塞,造成李某生活污水漫入底楼,严重影响李某一家的居住,双方矛盾十分尖锐,情绪异常激动,且该案已经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成为涉诉上访案件,影响社会稳定。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业务骨干办理,承办人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四项措施开展工作:一是稳控有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缓和双方情绪;二是调查了解。实地调查,亲自到纠纷发生地现场查看,了解原、被告房屋所处位置、权属以及原告所受损害情况;三是调解对接。积极走访当地党委政府,寻求联调,镇政府组织城建、国土、司法等部门与承办法官一起到纠纷现场为双方做调解工作;四是邀请调解。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的亲戚范某在家族中威信较高,便邀请范某参与调解。

经过多方努力,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使双方握手言和,原告自愿补偿被告22000元,被告疏通原告的排水管道,并已全部兑现。2012年8月16日,原告到法院自愿撤诉。

井研县竹园法庭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九成调撤

井研县竹园法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审理中,强调“三心”,做好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10日,该法庭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3件,调解撤诉结案并已履行完毕39件,调撤率达90.69%,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存公心,保持公信力。在审理过程中,严格要求法官立场中立,秉持公平、公正的态度,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调解结果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只有双方当事人觉得调解合情合理,公平公正,才会达成一致协议。

二是讲细心,寻找突破口。每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法官注重细心调查,深入了解,找准案件争议焦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心理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寻求调解突破口,对症下药,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

三是常用心,合力促调解。注重与审判辖区与党委政府、村组干部、人民调解组织沟通联系,共享信息联调互动,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常常借助当双方事人亲人、朋友和政府、社区(村组)、人民调解组织等外部力量,形成合力促成案件的调解撤诉,解决纠纷。

 

 

 

周坡法庭成功庭外执行一件赡养案

在争创“两个一流”活动中,周坡法庭继续深化“三门”工作经验。日前,成功庭外执行一件赡养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警民亲”。

周坡法庭一直坚持节假日接待制度。国庆长假期间(10月2日),井研县镇阳乡兴隆村10组92岁的老人郑某步行来到法庭,他向接待法官反映其子未按法院2004年6月判决的内容履行。接待法官详细地询问了老人现在的居住和生活状况后,并告诉老人,待国庆假期过后,法庭派人到老人家了解情况。

10月16日,周坡法庭的法官和当地政府、村、组的干部到郑某家,因郑某之子常年在外务工,于是通知其儿媳妇祝某参加,法官认真倾听双方意见。通过双方所谈的情况,了解到郑某之子不履行法院2004年6月判决的原因:由于郑某之子多年来在外务工,且翁媳常为一些小事发生口角纠纷,关系长期不和。去年8月28日,郑某与其子协商给付黄谷改为大米,由于没有到给付的时间,郑某便向其媳祝某要求给付大米,双方发生口角纠纷。法官还了解到,郑某有时不通道理,且媳妇又不谅解,导致这样的局面维系至今。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法官和村组干部认真做双方的工作,用情、理、法教育双方,双方同意履行黄谷。在法官和村组干部的协助下,当即把黄谷500公斤搬到郑某家,一起家庭纠纷圆满化解。

 

马踏法庭用好

“三门”法调处一起“女告父”纠纷

 

日前,井研县法院马踏法庭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女告父”纠纷,案结事了,亲情回归,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井研县王村镇胡某某于2009年先后两次向其女借款4万元,用于修建住房。此后,父女间常因琐事发生纠纷,导致关系逐渐恶化。女儿怒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立即归还借款本金4万元并给付利息1万元。

此案遭遇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碰撞。针对此案的特殊性,马踏法庭在立案前积极展开诉前调解,运用亲情攻势,极力劝解原告运用非诉讼的手段解决纠纷,但无奈原告坚决反对。法院立案受理后,在庭审中,双方相互攻击谩骂,情绪异常激动,女儿甚至当庭威胁要弄死父亲,父亲也表明要断绝父女关系。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果断休庭调解,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头做双方的工作,既向双方宣讲法律,又从亲情角度劝解开导,但由于双方情绪不易平息,调解未能奏效。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调解,积极通过电话与父女俩沟通,并屡次上门协调。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父亲在两年内归还女儿借款本金4万元,女儿放弃利息请求,并主动承担了诉讼费用。

东林法庭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日前,一起长达两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东林法庭法官的努力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被告曾某、王某系夫妻关系,2003年7月曾某在井研县集益乡集益街254号新建门市,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上无共有权人,2004年1月14日,二被告将该门市在井研县农村信用联合社集益分社抵押贷款2万元,并于同月15日在井研县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也签名同意,该笔贷款于2010年7月10日偿还完毕。2004年8月10日,被告曾某将其所有的位于井研县集益乡集益街254号门市一个,书证号监证0039881号门市卖给陈某。协议内容为:甲方:曾某(卖方),乙方:陈某(买方)①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新街一个门市(40)所有产权卖给乙方,共计人民币叁万贰仟陆佰元正(包括该门市所有办证费用)②付款方式:⑴2004年8月10号,乙方交甲方定金壹万元正。⑵剩下的贰万贰仟陆佰元,等甲方办完该门市的手续时,一次性交给甲方(注:办证手续即土地合用证、房产证)。③甲方在本月15号将该门市交给乙方使用。说明:中途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对方违约金伍仟元正。协议签订后,陈某当天给付了曾某定金10 000元,曾某在2004年8月15日把该门市交给了陈某使用至今,被告曾某、王某未提出任何异议,但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该门市于2010年8月23日增加隐形共有人王某。原告陈某诉至我院,井研法院高度重视,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围绕案件“原告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这个焦点,合议庭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承办法官以情动人、以法明理、以理服人,通过一次次的调解,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一起经过多次开庭审理、历时两年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队伍建设

 

井研县法院三举措加强队伍建设

 

为了解决干部断层问题,进一步增加队伍活力,确保部门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我院积极协调县委、人大,争取支持,实行三项举措,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党组班子。由于受去年底换届和年初提前退休政策的影响,井研法院党组班子配备不齐,为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引领作用,井研法院积极协调,以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的形式,于9月初配齐配强了党组成员,为造就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领导班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针对中层干部断层现状,井研法院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以及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促进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为全面完成法院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干部队伍保证。对法警大队、办公室、执行庭、研城法庭、马踏法庭、竹园法庭六个部门的中层空缺职位按照报名竞争、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了公开竞争上岗。

三是推行新进人员结对帮扶。帮助法院新进人员尽快完成角色转换、适应工作岗位需要,制定了《新进人员培养辅导办法》,创新建立了党组成员结对辅导制度在试用期内,负责结对辅导的党组成员每月至少与新进人员谈心一次。谈心内容包含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廉政纪律等方面。同时,通过主动关心新进同志的思想状态及工作生活状况,努力解决新进人员的实际困难。

 

井研县法院“一精、二细、三全”开展人民法庭工作

井研县人民法院下设研城、马踏、周坡、东林、竹园五个人民法庭,受理全县27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最前沿,为适应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的新形势、新需求,井研县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工作的开展,工作开展突出“精、细、全”。

一是精心配备人员,后勤保障到位。五个人民法庭共配备有干警20名,其中有法官13名,书记员7名,法律本科以上学历15人,平均年龄在35岁以下,年龄和业务能力优势突出;新建办公大楼,配置警车、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办案装备;为法庭干警提供宿舍,配备炊具、热水器等,解决法庭人员的食宿问题;安装安检门及门禁系统,强化安保措施,确保法庭干警人身安全;办案经费向法庭倾斜,保障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细化工作职能,分类登记完备。出台《关于在人民法庭建立“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明确法庭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法庭人员工作分工细则,明确考核标准,量化计分,按分计奖罚,奖罚分明;注重法庭工作分类登记,设计人民法庭《收、结案登记表》、《减、免、缓诉讼费登记表》、《巡回办案、就地开庭登记表》、《代表、委员沟通联络登记表》、《党委政府、村组干部沟通联系登记表》、协助党委政府调处纠纷登记表》、《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登记表》、《村组干部培训登记表》、《指导人民调解案件登记表》、《邀请调解案件登记表》、《诉前调解、判后和解案件登记表》、《法制宣传、法制讲座登记表》、《法律意见、司法建议登记表》、《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登记表》、《一至三级信访案件登记表》等十五类表格,将法庭工作分类登记,实现工作层次分明,便于统计,发现不足,适时改进。

三是全面整合资源,联调互动有力。特别注重与基层党委政府、村组干部沟通联系。制发“人民法庭法官联系卡”到审判辖区内的所有村组以上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手中,并将审判辖区内的所有村组以上干部、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的联系方式登记备案,方便基层组织和群众与法庭法官联系,及时化解纠纷实行法官分片负责,明确法官分片责任范围。诉讼纠纷信息共享。对审判辖区内出现的重大诉讼案件,向审判辖区党委政府一事一通报;定期采用《诉讼情况通报》方式将审判辖区内的诉讼情况(包括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建议等)向党委政府通报;主动收集、掌握审判辖区内尚未形成诉讼的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对发生诉讼纠纷较多的乡镇、村组,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村组召开专题座谈会,并邀请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参加,共同分析、研究纠纷产生的原因以及化解纠纷的办法。

井研县法院“四项规范”着力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

井研县法院坚持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武装干警思想头脑,着力培育广大法官共同遵循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念,强调“四项规范”,着力提升法院文化软实力,以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按照程序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将办案程序和办案环节加以系统化和规范化,形成完整的业务工作流程,同时建立配套的工作制度和规定,以将审判、执行工作的目标、程序和质量标准细化分解,明确各个工作程序的操作规程,形成规范高效的办案操作流程规范管理机制。

二是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倡导和弘扬拼搏奉献的精神,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建立规范司法行为制度,明确约束和指引干警言行,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组织干警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有关司法礼仪规定,要求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着装仪表、言谈举止、文明用语、待人接物的培养,切实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注重司法礼仪监督,确保规范的庭审礼仪,院督察办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现场庭审评查的方式检查审判人员及书记员的庭审礼仪情况,并进行通报。

三是规范部门目标管理。制定《井研县人民法院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细化分工,明确规范,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明确院长为全院目标管理总责任人,其余党组成员为分管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目标直接责任人。实行年终考核,量化计分,按分计奖罚,奖罚分明,全院通报,严格兑现。 

四是规范日常工作程序。为大量日常管理工作建章立制设置程序,比如安全保卫、警车管理、会议筹备等事项,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规范性的指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保障制度的落实,成立检查组,定期检查,定期通报,严格奖惩。

 

井研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十八大会议期间,井研法院认真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了开幕式及相关新闻报道并认真学习了十八大报告,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更高的奋斗目标,描绘了更加美好的发展蓝图,井研法院全体干警深受鼓舞,为之振奋,纷纷表示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一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广大干警要准确把握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实践好,做到思想统一,这是做好今后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二要坚定信念,真抓实干。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增强使命意识,埋头苦干、顽强拼搏,扎实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大局;强化审判管理,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三要目标明确,推动工作上台阶。紧紧围绕争创“两个一流”和全县“两化”互动发展推进目标,标高奋进,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县域经济后发赶超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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