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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专刊第三期
来源:井研县人民法院作者:井研法院发布时间:2014-05-05 11:18:35阅读:0

 

目    录

●重点工作

井研县人民法院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井研县人民法院:立足井研基层,延伸审判服务

井研县人民法院“三大机制”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工作动态

市中院王雪梅书记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井研县政协主席王川一行到县法院视察工作

井研县委政法委书记董兴燕一行到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井研县法院“三项措施”延伸法庭巡回审判“三项功能”

井研县法院街头送法  公正司法为人民

井研县法院法官周末送法  基层村官集体“充电”

井研县法院开展“基层夜话” 与村民共话现在与未来

井研县法院首个“法官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

井研县法院向“三电”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复

研城人民法庭四项措施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审判执行

井研县法院构“四大体系”促审管工作有序开展

井研县法院三项措施力促结案工作“高效+均衡”

井研县法院四项措施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

井研县法院反映审理涉农分家析产类纠纷存在“五难”并提出建议

井研县法院“四个注重”强力推进“关注民生”专项执行

井研县法院五天执结26件案件为职工执行回工资款8万余元

井研人民法院研城法庭二天调结15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周坡人民法庭“门前”出招化解涉24户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马踏法人民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队伍建设

井研县法院建立三项制度提升领导班子三个能力

井研县法院“三个到位”做好新进人员培训辅导工作

井研法院“五条途径”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井研县法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努力打造“廉政法院”

井研县法院凝聚“三力”  扎实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井研县法院“五个一”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


 


 

 

 

 

 

 

重点工作

 

井研县人民法院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3年上半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争创“两个一流”为目标,以“司法服务提质提速年”为载体,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平安井研、法治井研建设,为井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一、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43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9.97 %;审结772件,审结率为81.87 %,比去年同期上升19.5%。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2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84.38%。依法严惩腾洪、关世雄等毒品犯罪,陈思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依法严惩刘强等长期流窜盗窃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依法严惩方中正违法发放贷款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维护了经济安全与经济秩序,为净化金融环境、建设“平安井研”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上半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47件,审结511件,结案率为78.98%。一是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交通事故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民事案件251件,充分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抚养、赡养、邻里纠纷案196件,促进了家庭、邻里和谐;三是公正审理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案件102件,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四是加大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上半年调解(含撤诉)各类民事纠纷368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6.35%,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依法稳妥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为探索行政行为的规范执行积极建言献策,推进依法行政。稳妥处理行政争议纠纷,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件,审结1件。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司法权威。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60件,执结233件,结案率为89.62%。

一是积极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细化执行措施,提高案件“执结率”、“到位率”和“实际执行率”。二是全面推行“阳光”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公开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公开财产调查结果、公开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各种强制措施,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完善执行信息查询系统,增强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主动权和监督权。三是开展“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2次,清理和兑现一批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为乐山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的62名职工执行回工资款30余万元是积极施行司法救助,上半年兑现司法救助资金3万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五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5次,确保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无因执行工作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在全市法院半年执行质效指标考核中位居前列。

(五)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防范信访风险。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已具备“八大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将立案信访窗口改建成“诉讼服务、纠纷分流和矛盾化解”的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由管理型窗口向服务型中心、由分散型窗口向综合型服务平台的转变。二是依法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让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上半年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共计14.15万元。三是坚持“四个一”的接待方式,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上半年共处理来信来访507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信访风险。

(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5条,扩展审判效果,促进行政机关改进行政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二是采取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选派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周”活动。三是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建“法官工作站”,落实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将综治维稳、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职能延伸到工业园区,为实现井研“突破崛起、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围绕争创“两个一流”的目标,强化审判管理,提升案件质效。

半年来,我院以强化审判管理为抓手,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促进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努力争创“两个一流”。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案件质效指标超过97分,达到全省法院“一流”的标准。

(一)强化审判管理,促进法院规范化建设。今年上半年完善了审判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了审判管理人员,以提高审判效率为重点,以“三高二低”为目标,开展每月一次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每季度一次的审判绩效考核,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上半年,共编发案件质效情况通报6期,促进案件质效有效提升。

(二)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提高司法服务水平。按照“司法服务提质提速年”的要求,狠抓裁判文书评查,大大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上半年,院审管办对553份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发布了《2013文书评查通报》6期,对评查中发现的裁判文书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总结和通报。

(三)落实激励机制,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上半年,根据《井研县人民法院部门目标任务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下发了《2013年各部门目标任务考核标准》,逗硬奖惩,做到科学、准确地考核、评估各部门的工作,激励各部门创先争优,提高各项办案指标。

三、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推进法院科学发展。

(一)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全面抓好落实“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做到领导带头,人人参与。采取听取领导报告、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的方式学习;开展“领导网络信箱”、“基层夜话”广泛参与交流。二是通过成立机构、搭建学习平台、制定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形式,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三是认真开展审务及作风督察工作,发出《审务及作风督察通报》三期。四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派出38名法官参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会计管理等各种类型、各种层次的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法规的掌握及运用能力,努力提升干警司法水平。

(二)完善班子议事管理制度,优化班子队伍建设。上半年,出台《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干部任免工作细则》三项制度,明确了领导班子在法院重要工作、人事任用、重大开支、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范围和分工,规范了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决策力和执行力。

(三)完善机关制度建设,提高机关管理水平上半年,出台了《车辆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

(四)打造法院文化长廊,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投入资金对院机关办公区和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翻修,充分利用行政和审判区楼道、走廊打造法院文化长廊,悬挂了三十六块写着名言警句等内容的展板,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彰显法院文化特色。通过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展板,用优秀的法律文化引领法官提振精神风貌,教育引导每位干警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有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五)加大政法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法院良好形象。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渠道宣传法院工作,积极发挥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作用,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半年来共撰写、编发法院信息、简报共56期,被省高院、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县委政府采用16篇,被《长安网》、《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等采用63篇。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在现有办公条件的基础上,对机关、人民法庭办公软、硬件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促进基层法庭的审判功能建设和文化建设上了新台阶。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干警的精神风貌有了较大改观,案件质效比去年同期有所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被省执行工作联席办表彰为全省先进单位;在全省法院“攻坚破难”专项行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

下半年,我院将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奋勇争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一是着力服务大局,认真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我县发展大局,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着力司法为民,巩固司法方法创新成果。深入推行《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宝塔式”群众工作格局中的作用的意见》,通过教育培训、检查督促,不断提高基层干警素质,努力使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新提升,群众工作取得新实效。

(三)着力提升素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省市“十项规定”和有关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培养干警勤政敬业、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转变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以“司法服务提质提速年”和“我为法徽添光彩”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着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大局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加大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选调作风好、能力强的优秀法官充实我院法官队伍,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井研县人民法院:立足井研实际,延伸审判职能 

 

按照市中院《关于建立审判职能延伸服务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井研法院结合县情、院情,积极稳妥推进审判职能延伸,为井研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判职能延伸服务的思路和重点

根据中院提出的“积极参与、主动服务、全力支持”的审判职能延伸服务总原则,井研法院确立了审判职能延伸服务总体思路:延伸服务到位但不越位,凡属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的职责,法院绝不越位代行。从2012年至今,井研法院已逐步从县“拆迁办”、“重推办”完全退出。

井研目前还属于农业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发生在基层农村,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事关全县和谐稳定大局;随着乐井快速通道、仁沐新高速的开工建设,井研的交通区位优势会逐步凸显,工业园区的建设会快速推进,大型项目进园落户的速度也会加快,做好重大项目的风险防范,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基于以上实际情况,井研法院确定了审判职能延伸服务的三个重点:一是在人民法庭建立“大沟通、大调解、大攻坚”群众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与井研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范重大项目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三是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提醒相关职能部门改进社会管理工作,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二、审判职能延伸服务的具体做法

(一)创新法庭工作机制,化解基层矛盾

2012年,我院制定了关于在人民法庭建立“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法庭与基层干部群众的“大沟通”,强化对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注重信访疑难案件的“大攻坚”,基层矛盾化解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呈现出“两多两少”局面:诉前调解多,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和村组干部调处纠纷209件;诉讼调解多,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4.28%(调解案件数+撤诉案件数/民商事案件总数);受理案件数少,传统民事案件受理数395件,同比下降21.27%,全县30%的乡镇诉讼案件在5件以下,甚至出现了全年无诉乡镇;涉诉信访少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到省、进京访“零”发生

1.“大沟通”——夯实矛盾化解基础

一是与人民群众沟通,密切警民关系。17名法庭干警的联络信息全部公示上墙;统一印制1000余张“人民法庭法官联系卡”发到所有村组以上干部 、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手中;法庭实行“一站式”立案服务,1个工作日完成案件咨询、审查、材料收转等工作;设置群众意见箱,主动征求群众对法庭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巡回审判、巡回调解纠纷222件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反映的不属于诉讼解决的16个问题,法庭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二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建立人民法庭庭长联系代表、委员制度;将法庭审判辖区内的285名代表、委员联络方式备案;定期向代表、委员汇报和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代表、委员提出的13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与调解案件26件70余人次;创办了《人大、政协委员监督与联络专刊》,向代表、委员发送500余册。三是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每季度编发《诉讼情况通报》,将审判辖区内的诉讼情况(包括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审理中的困难以及建议等)向党委政府通报;对61件重大诉讼案件情况,以一案一通报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地方党委政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将未进入诉讼的矛盾纠纷信息向法庭通报;对诉讼纠纷较多的乡镇、村组,开展联系走访活动150余人次,与地方党委政府、村组召开专题座谈会10余场次,共同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共同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

2.“大调解”——促进诉非无缝衔接

一是工作机制上的对接。与审判辖区党委政府共同制定《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细则》,将诉非对接的步骤予以明确,将各方在诉非对接中的责任加以细化;法庭13名法官分片挂联全县27个乡镇,细化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联络;通过座谈会、电话联络等方式,与人民调解组织共享矛盾纠纷信息;在人民法庭设立5个人民调解工作室,邀请5名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参与案件调解。二是教育培训上的对接。主动征求乡镇、村组干部、人民调解员对培训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28场,受训人数达3000多人次;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29件诉讼案件的调解,在实务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三是矛盾纠纷化解上的对接。人民法庭与5个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了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解联席会议成功化解了23件矛盾纠纷;通过提出法律意见的方式,指导司法所、人调组织、村组干部化解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等纠纷209件。

3.“大攻坚”——化解信访疑难案件

对尚未进入诉讼的存在信访风险的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力争诉前化解矛盾;对经地方党委政府引导进入诉讼的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一方面做好案件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同时集中全院优势审判力量对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另一方面仍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通过联系会议制度,调动当地一切资源化解矛盾。2012年至今,我院在诉前和诉中阶段,成功化解涉及人数众多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重大矛盾纠纷11件

(二)深入工业园区,服务经济发展

今年6月,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融入成乐、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目标,我院主动与井研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沟通协商,在园区管委会设立“法官工作站”。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县法院和园区管委会各确定一名联络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保持日常工作联系;确定“法官工作站”的工作模式为例会制,即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法官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对园区重大项目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为园区管委会防范和化解园区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今年7月,我院“法官工作站”参与了《金光集团60万吨纯碱项目投资合同》的法律风险评估工作,提出6条建议,得到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法官工作站”还参与企业发展协调会6次,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三)做好司法建议,扩展审判效果

    井研法院高度重视通过司法建议来扩展审判效果:一是将审判执行部门的司法建议完成数量纳入部门年终目标考核指标;二是整合业务部门和院办公室的力量,共同完成司法建议。今年7月,我院通过对近两年审理的“三电设施”盗窃案件进行分析,发现供电部门、广电网络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在电缆线、通讯设施的保护、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院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加强管理,分别向上述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目前电信公司井研分公司对我院司法建议作出了积极的回应,该公司提出了5项具体的整改措施。研城法庭针对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不规现象以及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向审判辖区内的乡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提醒乡镇政府重视已经出现的问题,建议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管,部分乡镇政府已着手对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对照中院的要求,我院在延伸服务上还存在不足,一是对县域经济发展中重点、重大问题的调研不够,比如对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土地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不够;二是与我县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的沟通联系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干警的法律素养还不高,缺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井研法院将通过各种渠道尽快提升干警的法律素养,同时重点培养2-3名具有较强调研能力的年轻法官。

 

 

 

 

 

 

 

 

 

井研县人民法院“三大机制”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2012年,我院在人民法庭建立了“大沟通、大调解、大破解”工作机制。加强了与党委政府、代表委员、人民群众的沟通,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理解支持,夯实了矛盾化解基础;实现了人民法庭与乡镇党委政府在工作联系、人员培训、矛盾纠纷合力化解等方面的对接,促进了诉非无缝衔接;开展了案件风险评估、信访案件大化解、疑难案件大破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攻坚破难。2012年以来,我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75.6%,传统民事案件受案数同比下降21.27%、30%的乡(镇)诉讼案件低于5件、无新增涉诉信访案件,收到了较好效果。

井研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我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县委书记左文良作出批示:好,继续努力。县长杨剑钊批示:法院工作服务于群众,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作得实,值得肯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兴燕作出批示:县法院做法很好,可在全县政法系统推广。

 

 

 


 

 

 

 

工作动态

 

市中院王雪梅书记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7月23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王雪梅、副院长刘剑、办公室主任童勇一行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兴燕陪同调研。

王雪梅书记一行首先参观了我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信访室、法院文化长廊、荣誉室和审判庭,随后召开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院长刘航就井研县情、法院院情、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及法院目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向王书记进行了专题汇报。

刘剑副院长就我院人民法庭服务群众“三大机制”、审判管理、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王雪梅书记对对井研法院领导班子具有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在班子建设、年轻干警培养、案件质效、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我们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一是继续抓好案件质效,力争年底达到90分以上,继续确保执行到位率稳中有升;二是更加注重司法引导功能的发挥;三是继续把三大机制工作抓好抓实,切实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突出井研法院的工作亮点,以便推广;四是认真落实好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认真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五是队伍建设上要重视调研,注重培养年轻干警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六是今年新闻宣传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要继续努力。

 

井研县政协主席王川一行到法院视察工作

 

8月6日,我院邀请了县政协主席王川及其他委员到法院视察并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了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院长刘航首先就今年以来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法院队伍建设情况和新建审判法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向在座的政协委员作了汇报,希望政协委员多提意见、多指导监督、多给予支持。

各委员们在听取了刘航院长的汇报后,对井研法院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创建“法治井研”、“平安井研”活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在当前执行难的问题上,执行工作积极作为,体现了司法为民;在司法便民措施上,立足实际,尽量完善,提高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在大调解工作上,积极创新做群众工作的机制,成效显著。二是抓班子、带队伍效果较好,班子团结、战斗力强。三是积极开展了主题教育活动和作风建设活动,有效提高了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法院在群众心中树立了良好形象,未收到任何对法院的不良反映。

各委员们在对法院工作表示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六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巡回审理办案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事情解决在萌芽。二是要在“让没有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上下功夫,在便民服务、提供司法援助、司法公正和依法判案上再接再励。三是要在重大案件上处理好各种矛盾,既保护好债权人的利益,又维护好社会稳定。四是要想方设法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今年法院的执行工作又取得了新的成绩,但还要继续努力。五是要抢抓机遇,在改善法院办公条件,适应审判工作发展需要上不懈努力,力争尽快改善井研的司法环境。六是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提高法院公信力,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刘航院长对政协委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衷心地感谢。他表示,下来我们一定加强落实,尽心尽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维护法院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井研县委政法委书记董兴燕一行来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5月29日下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董兴燕率政法委领导班子来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我院在家的党组成员陪同调研。

董书记首先参观了我院的立案大厅、调解信访室、审判法庭建设和文化建设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院长刘航向政法委领导汇报了井研法院的机构设置、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情况以及法院目前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在座的党组成员均作了补充发言。

董兴燕书记在听取工作汇报后,对我院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井研经济发展方面作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在2012年取得了全国一流法院的优异成绩,执行工作上探索了很多经验,大调解工作中创新了如何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的新方法;二是班子和队伍素质有较大提升,班子成员团结进取,具有凝聚力和号召力;三是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队伍管理到位。他希望:法院领导班子要继续发扬团结一致的优良作风,服务大局,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服好务;继续加强干警的业务能力、综合能力培训,提高干警的司法服务水平;要提高干警顾全大局意识,廉洁自律,坚守法律底线,全力维护群众利益;要努力解决干部队伍的职级待遇问题,激发干警的工作激情;要抓紧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审批,完善审判服务功能。

刘航院长代表党组表示,一定认真领悟好董书记的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好忧、解好难,确保审判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井研县法院“三项措施”延伸法庭巡回审判“三项功能”

 

2012年以来,井研法院各人民法庭重点选择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走进村组、踏入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寓教于审”,努力延伸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功能。

一是将巡回审判定期化、定量化、定点化,延伸法庭审判功能。人民法庭法官分片负责挂联乡镇,定期联络,具体案件由挂联法官到案发地进行调查、开庭;将各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纳入《部门目标任务考核》,规定开展巡回审判的比例不得低于全年案件的20%;各人民法庭与乡镇司法所联手,设立15个巡回审判点,法官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庭、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是将巡回审判纳入为法制宣传的一部分,延伸普法教育功能。各人民法庭坚持“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工作目标,力求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巡回审判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功能,重点选择赡养、抚养、扶养、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开庭200余次,通过“以案说法”教育、引导群众4000余人次,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三是将巡回审判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手段,延伸为民司法功能。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同步开展带案下乡、案件回访和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回访案件当事人143人次,及时处理巡回办案中排查出的信访苗头8件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充分利用调解方式处理案件,多做说服教育、化解矛盾工作,用理性、和谐、文明的方式处理纠纷,减少涉诉上访问题。

 

井研县法院街头送法  公正司法为人民

 

3月18日,井研法院院长刘航率干警在研城镇西门广场为群众送法,开展“公正司法为人民”及综治宣传活动,为创建法治井研、平安井研和社会和谐提供司法服务。

为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提升法院公信力和亲和力,井研法院党组十分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一是院长亲自率队宣传;二是准备充分,准备了包括诉前调解、立案、执行、小额速裁等方面的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的材料2000余份;三是针对性、指导性强,以宣传创建平安井研、法治井研为重点,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严厉打击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震慑犯罪。宣传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依法打击各类扰乱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成果促重点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宣传“三大机制”共建和谐社会。宣传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促“官民和谐”。宣讲十八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四是认真答疑释惑,对前来宣传点咨询的群众,干警们认真回答、耐心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待群众300余人。通过宣传,使群众的综治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对诉讼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提高群众对创建平安井研、法治井研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井研县法院法官周末送法  基层村官集体“充电”

 

为进一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2月2日(星期六),井研县法院竹园法庭法官为竹园镇全体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100余人举办了一场内容丰富的法制培训会。

法官主要就农村土地承包、机动地的承包以及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纠纷类型等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向大家进行了详细地梳理与讲解,并就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调解技能、积累调解经验等方面与大家进行了交流。最后,法官采用“你问我答”的互动形式,就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逐一做答,并现场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发放了培训讲稿。

参训人员对这种针对实际工作的法律培训方式表示赞同,认为不仅使他们掌握了知识,也为以后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帮助,特别是近几来在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涉及土地承包和流转的问题,这让大家以后在工作中就能做到心里有数。

 

井研法院首个“法官工作站”正式揭牌成立

 

6月14日,由井研县人民法院与井研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共同组建的“法官工作站”在园区管委会正式签约挂牌成立。园区管委会主任邹智勇、县法院副院长邹卫东及“法官工作站”全体工作人员出席签字揭牌仪式。

“法官工作站”由井研法院和园区管委会分别抽调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共同组成。“法官工作站”主要承担对园区业主的法律培训、重大合同或重大项目建设等涉问题的风险评估和司法建议以及对园区管委会在管理和规范工业中的行为进行司法指导和共同做好涉园区案件当事人的调解、服判息诉工作等方面的职能。

“法官工作站”的设立,是井研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落实能动司法理念,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大举措,切实将综治维稳、矛盾化解、法律服务等职能延伸到了工业园区,为实现井研“突破崛起、工业强县”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邹卫东副院长在仪式上致辞,对园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指出设立法官工作站的现实意义、主要职责、工作目标,望双方能够充分利用法官工作站这一平台,多做沟通协调和联络工作,建立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让法官工作站发挥其最大化的功效,为井研工业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井研县法院向“三电”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复

 

2009年至今,井研法院共审理涉及电力、广电网络、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以下简称“三电”公司)通讯设施被盗的案件8件,判处犯罪分子70余人,涉案金额达200多万。经过分析,此类案件具有被盗设施处于偏远地带、架设方式简陋;犯罪的组织者和参与者80%以上为原“三电”公司员工,熟悉环境,作案方便,隐蔽性强;多为团伙作案,发现滞后,收集证据难度;由于人数众多,案值大,但具体到单个罪犯非法所得少,重判较少等方面的共同特点。

为了预防和减少“三电”设施被盗风险,井研法院于今年7月1日,分别向县供电局、县广电网络公司、乐山电信井研分公司、乐山移动井研分公司、乐山联通井研分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三电”公司:一是积极寻求各级政府对通讯设施的保护;二是通过技术革新,改良耗材,降低有关通讯线缆和通讯设施的价值, 使犯罪分子无利可图;三是通过建立规范有序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四是充分发动群众,群策群力;五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我院发出司法建议后,收到了电信、移动公司的积极回函,认为司法建议对于保护“三电”设施具有极大地指导作用,表示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定期管控通报;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强化执行;三是借势政府、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四是落实经费、组建队伍、更新技术;五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积极整改整治。

 

研城人民法庭四项措施推进诉调对接工作

 

2012年,井研法院研城法庭共受理案件289件,结案 276件,其中调解撤诉228件,包括65件委托或邀请人民调解组织及基层党委政府协助调解案件,调撤率达77.51%,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出台工作规范,实现工作程序对接。制定法庭诉调对接工作开展的相关规则和流程,确立了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及乡镇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不同环节中分别应承担的职能和作用。

二是设立人民调解室,实现工作人员和办公场地对接。邀请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门的办公设备和办公场所,实现诉调工作的“一站式”服务。

三是加强联动合作,实现工作机制对接。法官分片负责挂联乡镇,加强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联系与工作指导,强化联合培训,适时通报反馈问题和情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多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

四是不定期召开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实现工作成果对接。研究和分析诉调对接工作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通报双方在涉及诉调对接工作方面的情况,总结和交流诉调对接工作经验,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制定和实施措施。

 

 

 

 

 

 

 

 

 

 

 

 

 

 

审判执行


 

井研县法院三项措施力促结案工作“高效+均衡”

 

2012年,井研法院通过加强办案任务基数测评、增强管理调控与考核力度等措施,力促结案工作按照“高效+均衡”的模式运行,全年结案均衡度达75.49%,高于2011年全国平均值66%,位列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做好办案任务基数测评。成立由审管办、办公室精干人员组成的调研小组,针对全院、各部门近三年不同季度、月份的收、结案情况进行分析统计,以追求“高结收比”、“高结案均衡度”为目的,测评出全院及各部门在不同时段的办案任务基数,确定年度最佳结案模式,有力保证了办案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狠抓管理考核,积极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加大“结收比”、“结案均衡度”等核心指标的考核权重,引导各部门及干警科学高效办案。实行“周快报、月通报、季考评”制度,每周督办,每月均对全院各部门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并在内网上公布,计分排名,每季度进行一次完整考评。规范办案流程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建立超审限预警机制。加强结案管理,实行庭(局)长报结责任制,各业务庭须提供经庭(局)长签名审批的《结案审批表》、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方能报结案件。强化归档管理,每月对各部门归档情况进行检查、提示

三是增强审管功能,把握科学结案的正确方向。审管办每月对全院及各部门的各项指标得分进行汇总,总结强项指标的经验做法,重点分析短项指标存在的问题,并向院党组和各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确保院党组和各部门及时掌握全面的信息。密切跟踪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发现目标不达标或出现下降趋势时,及时召开院务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井研县法院四项措施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

 

今年以来,井研法院坚持以强化服判息诉为审判工作重点,健全机制、落实责任,不断提升法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多措并举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今年1-6月,全院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4.03%,比去年同期提高4.81个百分点。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制定了《井研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教育培训事项,共派出28名干警、38人次参加各种层次的业务培训;强化对新颁布和修改的法律、司法解释的学习掌握,提高法律理论水平;邀请上级法院审判骨干来院举办专题讲座,提高审判水平;为审判执行业务庭室提供充足的学习经费和激励措施,鼓励审判人员学习钻研业务。

二是全程、多元调解,增强案件调解实效。采取邀请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调解形式,充分运用“倾听、共情、换位思考”以及“锚定效应、框架效应”等心理学技巧,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全程进行调解。注重找准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合理引导双方当事人心理期望尽可能回归理性,有效提高了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减少上诉;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宣判前,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诉讼风险做出合理判断,提高其对法院裁判的认知,宣判前调解成功5件。
   三是加强法律释明,落实服判息诉措施。通过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来降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不合理预期,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促成判后和解2件。通过提高当事人出庭率,增强法官释明的效果。
  四是“两评查+层层把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按照《裁判文书评查办法》和《庭审评查办法》的要求,对700余件审结、执结案件的纸质裁判文书进行评查,精心挑选14件案件进行庭审评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查,发出《文书评查通报》6期、《网上随机评查文书通报》6期、《庭审评查通报》2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示要求修改。对判决案件实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层层监督、层层把关的工作制度,确保判决案件实体、程序合法,裁判有理、有据,从而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力求把每一起案件办成和谐案、精品案、铁案。

井研法院反映审理

涉农分家析产类纠纷存在“五难”并提出建议

 

井研法院通过对2009年以来受理的35件涉农分家析产类纠纷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此类案件存在“五难”:

一是证件不齐的房屋分割难。此类案件8件,占22.86%。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请求析产的房屋系协议动迁后的安置房屋,但某些拆迁人或第三人建造的此类安置房,无相应的审批手续,故当事人无法取得房地产权证。致使在案件审理时对房屋现值的评估无标准可依,从而无法确定房屋的现值,造成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另一种是当事人擅自建造的违法建筑。对此类房屋的分割,法院是否能受理,房屋如何分割在审判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二是超审批建房房屋分割难。此类案件12件,占34.29%。例如,当事人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并经批准建造的是两楼一底楼房普通房屋,但当事人实际建造的是洋房且超过批准建造房屋的建筑面积,或者实际建造的是三层房屋。对此类房屋,法院能否依照合法建筑予以处理,审判实践中有不同的意见,致使案件审理难度加大。三是即将动迁的房屋分割难。此类案件10件,占28.57%。房屋即将动迁,为了最大限度的取得动迁利益,当事人往要求将房屋实物分割成多份。如果法院给予实房分割成多份,必将造成当事人在动迁时与动迁单位发生纠纷,多位当事人会要求单独安置;如果法院不予析产分割,又可能于法不符,致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处于两难境地。四是外迁人员要求宅基地房屋分割难。此类案件3件,占7.14%。一方当事人已外迁城市或其他省市,但其要求分得宅基地房屋的实房。此类案件涉及的宅基地房屋确实是各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但分割房屋时,有些当事人早已是城市居民或者已在外省市成家立业,现这些当事人要求分得实房。虽然宅基地房屋的取得具有特定性,但该房屋取得时确实是各方当事人的共同财产,故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法官往往感到难度较大。五是准确确定当事人难。此类案件3件,占7.14%。主要是在分割房屋时,当事人的父母早已死亡,而父母生育的子女有多人,且有些子女早已在外省市甚至在国外成家立业,其户口也早已迁移他处。在诉讼时,实房当事人为了多得财产,故意不说出事实,或干脆说已死了。由于年代久远,派出所的户籍登记资料中又无法反映出所有子女的情况,致使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极有可能遗漏当事人。

针对此类案件存在的难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对证件不齐的房屋,分类处理。如各方当事人是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建房申请人和被拆迁安置对象,经审批合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又是房屋实际出资人和被拆迁安置对象,应当享有相应的房屋份额,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使用、居住;如果在新建或翻建房屋时,其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的标准,且未经审批,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的,由于其修建的农村房屋未建立在对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的基础上,故对当事人要求分割这类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二是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建议相关部门严格审批制度,杜绝违章建筑。对擅自扩大建房面积的,要及时予以制止,采取相应措施。只有经过合法审批,才有权在核准的宅基地面积范围上修建房屋,才能产生对房屋的合法权利。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房屋产权登记法律制度。在我国,对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导致我国农村房屋大部分没有产权证,从而限制了农村房屋财产权能的最大实现,也影响到房屋的交易,更不利于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发育,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

四是尽快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农村房屋买卖。由于农村大部分房屋缺少土地证、房产证,致使大量的空置农村房屋不能上市交易。而通过打官司分割到手的农村房屋又不方便居住,应尽快出台农村房屋买卖实施办法对农村房屋买卖加以引导,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私宅能够合法有序地买卖,减少矛盾纠纷。

五是多做调解工作,尽量化解矛盾。使纠纷通过调解协商解决,这样既能使当事人之间消除隔阂,又能减少执行时的对立情绪和避免今后新的纠纷发生。         

 

井研县法院“四个注重”强力推进“关注民生”专项执行

 

井研县法院在“关注民生”专项治理行动中,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和执行理念,以“四个注重”指引执行工作,强力推进“关注民生”专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尽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12月15日-2013年2月15日,共受理涉民生执行案件48件,申请标的450000元,办结48件,执行标的到位413115元,实际执行率100%,标的到位率91.8%,司法救助困难群众12户,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切实维护了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注重婚姻家庭案件的执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刘某(女)、吴某二人于2008年离婚,法院判决吴某每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400元,但判决后吴某便到外地打工,很少回来,刘某无法找到吴某索要儿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由于吴某下落不明,案件一时陷入困境。后申请人刘某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被执行人吴某的住处,执行法官迅速找到吴某并将其带至法院。虽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但吴某拒绝履行,且态度恶劣,后执行法官多次找来吴某,从情、理、法、利等多方面给吴某解释,最终吴某答应每年的抚养费一次付清。

二是注重弱势群体案件的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井研某机械厂因管理不善,自2005年以来先后欠了汪某等53名供货商的货款,并于2008年1月停产,拖欠金某等23名工人工资近4万元,贷款、借款共计160余万元。23名工人和11名供货商随即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该厂支付工资和货款。案件进入执行期间,金某等30余人先后多次到法院询问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要求尽快解决,并有上访苗头。为有效解决此类涉民生案件,防止当事人因案上访,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多次召集30余名债权人协商解决。由于该机械厂已经资不抵债,无法一次性地给付所有欠款,通过变卖程序,所得款项也不能完全支付所有欠款,为了既保护起诉的债权人权利,又不损害未起诉的债权人权利,防止以后滋生新的案件,执行人员又多次找到债权人协商如何分配款项。最终执行法官充分利用“当事人意思自治”达成一致,所有欠款无论起诉与否都按照一定比例受偿。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井研县法院执行局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效统一,采取灵活有效的执行方式为23名工人追回了拖欠已久的工资,为53名供货商讨回了部分欠款,消除了群体性上访隐患,确保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注重预案制定和信息研判,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做到精心谋划和制定执行预案,缜密执行。井研县某药业有限公司,由于法人代表被捕,导致该公司停业,40余名工人为讨要工资多方奔走,甚至到有关部门上访,情绪激动,进入司法执行程序后,法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执行部门制定执行工作预案,及时将该企业的资产依法查封、处置变现,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并在短时间内进行了兑现。

四是注重执行救助基金灵活运用。执行救助基金是法院为适应新形势需要而采取的一项执行措施,它对于缓解执行压力,解决特困申请执行人的实际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井研法院长期坚持司法救济制度,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资金,对涉及农民工工资、追索医疗费、赡养费等关系社会民生的案件,一时执行有困难的,及时对申请执行人给予必要的救助,关心困难当事人的疾苦,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在专项活动中井研县法院经多方努力筹措资金7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户。

 

井研县法院五天执结26案

为职工执行回工资款8万余元

 

井研法院认真开展“司法服务提质提速年”活动,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找准民生案件的切入点,开辟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三快”(快立、快审、快执),用实际行动司法为民。近日,井研法院执行局利用执行联动机制,仅用五天时间快速执结26件职工追索工资案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易激化矛盾。

张某等26名职工一直在四川省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务工,由于药业公司经营方面出现状况,2012年8、9月后,26名职工一直没有领取到应得的工资。经张某等26名职工申请,井研县劳动仲裁委作出仲裁:由药业公司支付26名职工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77390元。

仲裁后药业公司仍未支付26名职工工资款等费用,2013年5月3日26名职工申请井研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发现,由于药业公司法人代表杨吉康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药业公司所有资产被井研县公安局扣押或冻结,该案已移送至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现暂无可执行的财产。职工们认为其合法权益实现有难度,情绪十分激动,扬言要采取上访静坐等过激行为。执行法官一方面抚慰26名职工的情绪,向他们指出法院一定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迅速与井研县公安局,井研县人民检察院、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探讨本案执行中存在的诸多法律问题。经多方努力,办案机关同意解冻被公安机关冻结的药业公司帐户,由井研法院执行局扣划职工工资款等后再继冻。

经过执行法官五天的辛勤工作,26名职工终于拿到了77390元的工资款,26件案件顺利执结。

 

研城人民法庭

二天调结15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近日,井研法院研城法庭充分发挥“三大机制”功效,邀请相关部门联合调解,快立、快审、快结,2天调结15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为15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73247元。

王某等15名农民工受雇于四川康富拆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拆迁公司),在富康拆迁公司承包的井研县县城中心滨河区棚改项目拆除工程中工作;后由于富康拆迁公司违约,发包方与富康拆迁公司协商解除承包合同,完成工程款结算,但是富康拆迁公司却拖欠王某等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73247元,王某等多次与公司协商,索要拖欠工资款未果。1月28日,王某等15名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康富拆迁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研城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情,弄清来龙去脉,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以及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对该批系列案件实施联合调解,力争快审快结。一是立即与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邀请参与调解;二是迅速查询康富拆迁公司资金状况和流向,通过查询了解到其在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存有一定的保证金,积极寻求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帮助,暂停返还康富拆迁公司该笔保证金,避免富康拆迁公司在诉讼中转移财产;三是迅速组织原、被告双方以及相关单位进行磋商,认真做好农民工的情绪安抚工作,同时向被告方释明法律和权利义务。通过多个部门长达5个多小时的调解,下午6时,富康拆迁公司最终同意于1月29日支付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款,并签下承诺书。1月29日富康拆迁公司全额兑现了拖欠王某等15名农民工的工资款,王某等15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撤诉。

 

 

周坡人民法庭“门前”出招

化解涉24户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井研法院周坡法庭通过广泛开展诉讼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努力构建“乡、镇、村、组”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主动出击,整合社会资源,创新诉前调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于法庭“门前”。近日,周坡法庭“门前”出招,成功化解一起涉24户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金峰乡黄马村4、5组的24户农户将自己的承包地转租给外地人刘某进行鱼塘养殖,合同中约定刘某在每年的4月30日向24户农户付清粮食款,刘某在今年4月20日将塘内的鱼捕完后,就故意隐匿,杳无音讯。7月31日,24户农户推选代表向法庭递交诉状起诉刘某,要求刘某给付所欠的粮食款并终止合同。周坡法庭法官通过对诉讼材料的阅读和对当事人及黄马村村组干部的询问后,法庭考虑到本案诉讼难度较大、农户实际问题难解决等因素,庭长决定暂缓立案,整合资源后“门前”出招,进行上门调解。

8月2日,法官与金峰乡政府工作人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黄马村的村组干部一同前往24户农户所在的4、5组开展联合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庭法官认真倾听、换位思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讲明了诉讼的风险、程序的要求,并帮助大家分析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并提醒大家在以后再次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经过一上午的座谈,24户农户决定不予起诉,对于已经形成的鱼塘,他们自行负责修复,村委会适当给予帮助。

自此,一起涉及24户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得到了妥善的化解。

马踏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2月5日,马踏法庭与鉴定机构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消除了社会不稳定隐患,用实际行动“司法拜年”。

原告马某之妻王某因全身酸痛伴胃胀,于2012年12月9日20时许在马某的陪同下,到被告段某夫妻二人经营的马踏镇邮桥药店买药,被告段某在询问王某的病情后,为其配了10种药。当晚20时30分许,王某服下第一次药后即回房睡觉。21时30分许王某突感呼吸困难、说话困难,在马某向段某电话反映该情况后,段某建议服用一瓶藿香正气液予以减轻症状,马某随即让王学枝服下一瓶藿香正气液,王某服下后当即无法说话并伴随口吐白沫。在段某和120急救车赶到现场之后,王某被送上120急救车,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2012年12月10日,段某先行向原告马某(死者之夫)、原告马某萍(死者之女)、原告蒋某(死者之母)、原告王某(死者之父)支付费用31500元。当晚王某的尸体被送往乐山市殡仪馆停放。经马某、马某萍的委托,乐山科信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并于2012年12月25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根据尸体解剖及病理检验结果,王学枝符合在罹患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合并二尖瓣狭窄(重度)及关闭不全、扩张性心肌病并已发生慢性左心功能衰竭的基础上,在某种诱因(如药物作用、体力活动、情绪波动等等)的作用下发生急性心、肺功能衰竭死亡。”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也于2013年1月6日出具检验报告,结论为王某在段某处购买的10种药品均符合规定,不存在质量问题。2013年1月8日,井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被告销售药品未开票据、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作出了处罚。死者家属在事情发生后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向网络发布、新闻媒体披露此事,还将灵堂设在邮桥药店并摆放花圈,拒将尸体火化,同时扬言事情得不到妥善解决将抬尸体到政府。双方多次协商不成, 2013年1月17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王某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554894.50元。

马踏法庭受案后,承办法官深知本案一是因涉及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社会关注度大;二是死者家属情绪激愤;三是此时又正值新年来临之际。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必将给社会造成不稳定隐患。承办法官及时平稳原告方的情绪,告知原告马某等人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处理此事,不能有擅自妨碍对方正常生产、经营、生活的过激行为,然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要求对王某的死亡与其服用的药物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双方选定,法院委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2013年2月5日,承办法官、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专家组织双方在法院召开座谈会。首先是法医学专家对双方释明医理,分析利弊;其次是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多角度地对双方析法明理,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马某等人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11500元,扣除之前被告已支付的31500元后,被告实际还应当支付80000元。

2月6日,被告按协议履行了给付义务,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在法官、鉴定机构的联动调解下成功化解。


 

队伍建设

 

井研法院建立三项制度提升领导班子三个能力

 

为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党组班子,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干部任免工作细则》三项制度,着力提升领导班子的三个能力。

一是提升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党组班子是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的核心。好班子带好队伍。优秀的领导班子是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的基础。该三项制度明确了领导班子在法院重要工作、人事任用、重大开支、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范围和分工,规范了议事程序、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用,从而确保了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是提升领导班子的决策力。三项制度分别明确规定了领导班子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根据工作特点分层级讨论决定,在提高班子决策的时效性的同时,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

三是提升领导班子的执行力。三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确定了党组的权利和责任,党组班子将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主观能动性,创新举措,为推动全院工作上新台阶献计出力,为“两个一流”活动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井研县法院“三个到位”做好新进人员培训辅导工作

 

2009年以来,井研法院坚持“三个到位”,对新进法院的26名干警进行了培训辅导工作。

一是制度设计到位。制定《井研县人民法院新进人员培训辅导办法》,规定新进人员都必须接受7-10天的新进人员培训,旨在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岗位;培训结束后,根据情况由党组成员分别负责对1-2名新进人员进行为期2年的成长辅导,助其快速成长。

二是内容形式到位。内容具有针对性,包括专题县情教育、院情教育、职业意识教育、廉政教育、网上办公办案技能培训等方面;形式具有新颖性,通过参观考察县域工农业发展现状和本院派出法庭的形式进行现场教学,以集中授课的形式传输专业知识和技能,采取自我总结与他人点评相结合的形式总结得失,以增强培训实效。

三是人文关怀到位。新进人员培训期间,由单位派专人免费统一安排食宿,统一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院党组成员以座谈交流、个别谈心的形式关心新进人员,充分体现人文关怀,降低陌生感,增强归属感,助其尽快转变角色,明确工作目标。

 

井研县法院“五条途径”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近年来,县法院把青年干警培养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从全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大局出发,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青年干警的培养锻炼,提升青年干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一是开展岗前培训,引导新进干警尽快转变角色。培训内容包括司法礼仪、廉政纪律、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积极引导青年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迅速转变角色,融入工作三年来,岗前培训新进干警15人,院领导、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座谈等培训30场次。

二是注重传、帮、带,强化青年干警培养辅导。制订了《井研县人民法院新进人员培养辅导办法》,确定7名党组成员每年对青年干警进行“一对一”辅导,并通过经验交流、业务授课、问题讨论、谈心聊天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作用,全面提升青年干警综合素质。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青年干警再学习。教育培训向青年干警倾斜,3年来,累计外派青年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和业务学习90余人次;制定了《井研县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通过设置奖励、提供学习时间等多种方式,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再学习,11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4人考取在职研究生,10余人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40余篇,大大提高了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四是优化选任制度,顺畅青年干警晋升途径。制定了《井研县人民法院干部任免工作细则》,突出干部选拔注重“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开透明、务求实绩”的干部选任原则,为敢干事、想干事、能干事的青年干警提供了顺畅的晋升途径。3年来,提拔1名32岁以下的青年干警进入党组班子、5名35岁以下青年干警担任业务庭室中层干部,占中层干部比例35.7%。

五是营造文化氛围,丰富青年干警业余生活。

紧紧依靠院团委和工会的力量,拨付活动经费。成立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篮球队、足球队等体育队伍,并配备运动装备,不定期的与武警中队、公安局等兄弟单位进行比赛;培养和锻炼文艺骨干,组织青年干警积极参加市中院、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各类文艺汇演、朗诵比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丰富了青年干警的业余生活,营造活泼、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展现新时代法官的良好形象。

 

井研县法院层层签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努力打造“廉政法院”

 

近日,井研县法院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院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同本部门每个人分层次签订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岗双责”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实现“零违法违纪”目标。责任书围绕“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人民法院政令畅通;改进司法作风,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反腐倡廉,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为重点,突出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纪委二次会议、最高法院“六项措施”以及省、市、县纪检监察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规定,扎实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要求责任人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融入到所负责部门的职责任务、业务工作和流程管理之中,建立起常态、长效机制,努力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将“风险点”、“风险岗位”变为“安全点”、“安全岗位”。

三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是要强化中层领导“一岗双责”,强化法院干警的廉政意识,形成反腐倡廉建设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局面。

四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全院干警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廉洁从政教育,树立正确的廉政价值观,使廉洁司法价值理念深入人心。

五是责任书职责分明,责任明确,措施有力。责任书规定全院干警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司法行为,严明审判纪律,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严禁出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规定的可能受到处分的行为。责任书的签订将有力促进井研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

 

井研县法院凝聚“三力”扎实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井研法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根据省、市、县委和上级部门的安排和部署,凝聚“三力”,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思想发动,多层次汇聚引力。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动员会,做好思想动员,确保干警在思想上提高认知;院党组专门研究审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准切入点,认真抓好落实;把主题教育活动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评选特色工作并做好推广宣传。

二是综合运用平台,立体化借用助力。将完善人民法庭服务群众“三大机制”与“法官进园区”等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为实现“工业强县”、“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井研”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充分利用全省政法大讲堂、各种联席会议制度、网络在线培训等平台,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司法能力,强化审判第一要务,不断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三是有序开展活动,不间断形成推力。以“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和谐四川”为主题,通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讨论学习、普通干警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和学习讨论,领会中国梦的精髓所在,激发干警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进取精神;院长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以“中国梦——农村土地流转与基础设施建设探讨”为主题的“基层夜话”活动,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有计划地安排青年干警到派出法庭轮岗锻炼,指定资深法官帮学带教新进人员;进一步强化巡回审判,走进农村送法下乡。

 

井研县法院“五个一”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

 

井研法院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根据市委、县委、市中院的相关部署和安排,结合井研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做到“五个一”,扎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一场全院干警作风建设动员会7月9日下午,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市纪委关于作风建设明察暗访视频资料,听取了上级法院领导对于全市法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的要求。视频会后,刘航院长就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并就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具体部署。

一套完整的制度和规定。动员会后,县法院立即成立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和上下班纪律规范,纪检部门不定期抽查,严格逗硬;强调窗口部门和庭审着装规范;就警车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抓好落实。

一次彻底地集中清理。根据要求,于7月10日开始,对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就有违机关作风建设要求的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地集中清理。主要对窗口部门人员上班时间和庭审中审书人员着装规范、院机关各部门和各人民法庭上下班情况、全院所有电脑安装的软件情况、警车使用和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了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谈话告诫,逐一卸载炒股、游戏、购物、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坚决杜绝上班时间非因工作上网。

一场中层干部的自我剖析会。7月19日,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的作风建设自我剖析会,采取自我剖析与他人评析的方式进行,全院15名中层干部逐一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会议持续4个多小时。并要求,会后全院干警向政治处递交个人书面剖析报告。

一次高质量的党组民主生活会。7月24日,召开了院党组关于作风建设的民主生活会,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所有党组成员分别进行了深刻地自我剖析,会后向县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办公室递交了书面剖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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